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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簡章
2010年 留学生招生简章
报考资格
报考学校法人东放学园4校的资格,必须符合以下①~③的条件。
- 年满18岁者,完成12年国民教育者或取得高中毕业同等学历资格者。并需持有下列其中一项日语能力条件者,日语能力可以理解专门学校授业课程者。
・日本语能力试验(JLPT)1级或2级合格者
・日本留学考试(EJU)「日本语」科目200分以上者
・BJT商用日本语能力考试(JETRO)400分以上者
・财团法人日本语教育振兴协会的认定校,持有留学或就学在留资格,6个月以上的日语能力证明,且出席率优良者
・日本的学校教育法第一条校持有1年以上的教育资格者
(除了幼稚园,日本的小学・国中・高中・专门学校・短期大学・大学・大学院) - 从入学到毕业身心健康者,可以居留在日本国内,持有在留资格的外籍人士。
※就学‧留学‧永住‧定住‧日本人配偶者‧家族居留等 - 保证在日本居留期间,经费绝无问题者。
保证人
入学考试合格后,在办裡入学手续时,需要有一位「保证人」,来负责、保证有关学生在校期间的一切事务及行为。
保证人资格
1.考生的监护人(考生的父母)
2.保证人,非考生家长时,需是居住在东京都内附近的日本人或拥有日本永住权的外国人。保证人需要担保考生在学中的学费和居留期间等费用。并保证考生遵守日本国法令及本学园的规则。且需对考生之生活等所有方面负责。
学费
| 第一学年学费合计 | 1,351,250 |
|---|---|
| 第二学年学费合计 | 1,154,000 |
(货币单位:日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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